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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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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

二ο二一年,我院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依法服务全县的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党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现将全年党建工作及二ο二一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创优法院工作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按照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庆祝“三八”妇女节100周年,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法律宣讲的方式组织全体女法官到联系帮扶的口头坝乡开展庆“三八”送法下乡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爱民的实际行动。自今年5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在院党组统一部署下,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实际,全院上下拧成一股绳,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院党支部部分党员分别到帮扶点口头坝乡柳家村、寺坝村、口头坝村慰问当地困难户和贫困党员,送去捐赠衣物、普法书籍和慰问金。面对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以及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受到暴力抗法事件,党员干警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共计捐款21000元。刑事审判庭全体党员面对检察院集中批量起诉的刑事案件,特别是面对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工作量大,审判难度大的团伙犯罪案件,最多的一个团伙被告人多达15人,他们克服案多人少等实际困难,不辞辛苦,加班加点,白天审理案件,晚上熬夜制作法律文书,创造了连续四周审理32起案件的骄人成绩,以实际行动体现创先争优。

 二、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机制逐步健全。

今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13件,结案486件,结案率95%,诉讼案件平均调撤率53%,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居我院历史同期收结案最高水平。审判效率大大提升,案件审理期限明显缩短,审判质量也稳步提高。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不断增强,调解率大幅度上升,为平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年初,按照岗位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各庭室科队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按照量化指标逐项考量,奖优罚劣,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对排名最后的进行处罚,同时根据考量中出现的问题,对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完善。针对办案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严格实施《案件诉讼流程管理制度》、《审判执行案件经费包干管理办法》、《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尤其是案件经费包干制度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结案率大幅上升,如刑庭、行政庭、临江法庭和碧口法庭结案率均达到100%,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为新时期法院科学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以教育培训为手段,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一是对新录用书记员和新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今年年初和年底分别为14名书记员和17名人民陪审员分别举办业务培训班,进行专门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大大增强了他们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书记员和陪审员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鼓励、支持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参加培训,努力为法官断层现象打开新局面。今年我院又有5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创造了我院参加司考的最好成绩,超额完成市法院下达任务,也为法官队伍增添了新的活力。三是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今年安排干警共10批次分别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组织的审判执行工作各类培训班,开阔了视野,提高了业务素质,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廉洁。

我院在坚持完善廉政责任书、廉政监督卡等有效制度的同时,通过党课教育、民主生活会、座谈会、条例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收到明显成效。在全院干警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在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了廉政意识,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处分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以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案以及本系统、本省、本市发生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为反面教材,不断开展警示教育。今年2月份起,从本院选聘了4名审判经验丰富、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我院廉政监察员,对审判执行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腐败现象,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全年我院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我们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工作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臵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推进法院建设发展。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全县的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今年以来,坚持贯彻审判公开理念,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公开”,做到阳光司法,增强司法公信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接受群众旁听案件2200多人次。办理县委、人大、政法委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24件,已办结24件,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此同时,审监部门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所有审执结案件逐案进行认真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以及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逐案自查,核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及时整改。

 五、党建工作不足和缺点。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思想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多样性不够,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比较单一;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的力度不够。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六、2021年的工作思路。

二0二一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工作要以新审判大楼启用为契机,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切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和党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向前发展,保证我院队伍建设、审判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以加强党组和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为重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有明显加强。加强党组和党支部建设是抓好党建工作的关键。要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定期研究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党建工作的经验;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尊重,协调一致,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有明显增强。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月一次党的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要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要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利用报告会、录像、参观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同时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用党纪党规来约束每个党员的行为。要继续抓好党员的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凡是不经培训、不按规定进行培养考察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要加强党的宣传工作,围绕全院的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宣传法院、宣传法官、宣传我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成果。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审判中心工作搞好党的建设。党组和党支部要用完成本单位审判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建工作。

(三)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党员队伍建设要实现新跨越。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监督,把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上来。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和其他制度,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

进一步坚持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肃处理。要继续扎实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党员,弘扬正气,为我院实现争创一流人民法院的目标奠定基础。

第二篇: 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__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1704件、办结239521件,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4.31%和9.75%;其中市中院受理50468件、办结45591件,法官人均结案148件,分别上升5.96%、6.66%和15.32%。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二审和再审案件26173件、审结23706件,分别上升12.85%和11.82%;其中市中院受理3122件、审结2666件,分别上升16.32%和9.26%。积极应对刑事案件上升,加强审判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间谍、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等刑事案件18630件。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彭树声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案件,对在广州301路公交车上实施爆炸的被告人欧长生一审判处死刑。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审结走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2422件。一审审结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陈志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罪犯5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23人,上升10.24%,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77人。如原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原从化市委方纪章因受贿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八年。

注重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相当、疑罪从无原则,依法适用***4289人、免予刑事处罚81人、宣告无罪11人。依法适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规则,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实现零超期羁押。坚持裁前公示、审理公开、文书公开,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187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574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83人。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干预、档案封存、结对帮教等工作,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广东省先进集体。

二、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民事一、二审、再审和特别程序案件167466件、审结126755件,分别上升6.36%和下降2.86%;其中市中院受理29104件、审结26022件,分别上升3.44%和6.73%。坚持自愿、合法调解原则,通过调解撤诉办结案件39030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111件,促进家庭和谐。越秀区法院办理的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526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探索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32件,维护医疗秩序。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37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40件,促进生态环境发展。市中院二审审结的袁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案例、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保公益诉讼案获评20__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创新发展。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审结商事案件18507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审结金融案件27615件,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21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经济转型升级。审结广州亚钢、广州亚铜重整案,化解债务58.9亿元,促使企业恢复生产。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084件,依法保护智力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全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762件,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二审、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7457件、审结5658件,分别上升18.87%和7.12%;其中市中院受理3353件、审结2400件,分别上升34.50%和20.00%。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683件,占17.88%;对6338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决定予以赔偿300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实施力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0514件、执结73388件,分别上升25.42%和17.11%,执结标的115.72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5019件、执结4696件,分别上升14.12%和15.35%,执结标的25.05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完善与工商、税务、房管、车管、银行等部门联动机制,启用网络查控,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工商、社保、征信、车辆等14类信息全省查控。推进全市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拍卖涉诉标的710个,成交11.90亿元、增值率6.25%。

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限制消费15950人、限制出境195人、罚款115万元、司法拘留260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9人。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1133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限制。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四、加强审判管理监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公开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实施办案进度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超审限。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文书质量评查,完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疑难案件研讨,强化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的职能作用,审结二审案件2604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26件;审结再审案件23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85件。

拓宽诉讼便民渠道。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网上立案,对网上提交的630件立案申请予以立案。推进电子邮件送达,送达民事诉讼文书6949份。开通广州审务通,完善网上查询、阅卷、收退费、申诉机制,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加强“12368”诉讼热线工作,发出提示信息692571条,回复信息135118条,当事人满意率97.63%。白云区、荔湾区法院推进法官进社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法院推进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驻站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6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670万元。

提升司法公开水平。以司法公开为途径,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建设,实行直播预告,直播案件5354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13843份,居全国前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测评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2位。加强法治宣传,市中院和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__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五、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司法权力清单和司法责任清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均主办案件98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职能。完善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监督下依法公正高效行使。最高法院推广花都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

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在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全市法院配有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1055名,其中市中院配有法官助理143名、书记员120名。制定《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推进辅助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官专注“审”与“判”,提升整体办案效能。市中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最高法院予以推广。

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97%。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速裁案件4020件,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省委政法委在越秀区法院召开现场会予以肯定。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3094件,上升41.72%。深化诉前联调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纠纷23289件,标的4.36亿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工作。推动建立律师代理涉诉信访、申诉案件机制。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67件次,下降17.04%。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报告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代表集中视察等活动,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先后向各区联组代表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并通过向代表回复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发送短信、印送工作通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和邀请参与调解、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接受监督。对代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等多项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认真落实。代表对市中院主办的6件建议案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联系机制,主动向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处理,提高接受民主监督工作质效。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共办结7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件。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改进办案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听取司法监督员、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提升工作水平。

七、抓好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廉政责任清单,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开展经常性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促进廉洁作风建设。市中院在全市廉洁广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市中院彭亮法官获评廉洁广州20__年度十大人物。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组织培训1069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广东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抓好基层指导监督。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基层法院涉区划调整工作,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等困难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提升工作水平。指导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增城区法院新塘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进行改革试点。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开展“最美法官”评选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素质、强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拼搏进取的工作氛围。全市法院53个集体、320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海珠区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花都区法院刘靖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各位代表,正是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工作才能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审判管理监督不够精细;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工作存在不足;司法改革任务比较繁重,需要与办案工作统筹推进;司法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仍然不足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__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办案质效监督,强化二审和再审监督功能,提升庭审水平、裁判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管控,提升办案效率。加大财产查控和执行联动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实质作用。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做好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科学配置。健全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是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行动指南,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进司法服务工作。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法院。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司法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严守纪律法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司法规范化。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审判业务交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提高审判业务技能。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篇: 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

今天上午,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所作的《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起绍洪所作《工作报告》和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所作的《工作报告》。我认为:

五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管完善各项体制机制、配套制度和具体办法,在代表选举、发挥作用、培训教育、管理监督以及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全州人民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始终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针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工作,亮点可圈可点,工作成效显著。

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深刻分析了工作中的不足,很诚恳、也很到位。我赞成这个报告。

面对新时代,开启新的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建议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继续立足我州实际,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立法、监督力度,督促政府科学履职,认真做好代表的联络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新一届本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特别是要组织一线人大代表到重点工程、企业进行调研,加快产业升级,改善生活环境,造福一方百姓;进一步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展开调研,促进政府各项职能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尤其是要紧盯今年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后续跟踪监督,督促政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作为代表,我将积极配合、全力力支持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职、树立形象、作出表率。

“两院”过去五年,克服案多人少要求高等困难,创新模式积极工作,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在服务全州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把今后五年和今年的工作做好,我建议“两院”:进一步加强打黑除恶力度,加强普法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掌握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希望州中级人民法院突破“执法难”的瓶颈,提高执法率。坚持打击犯罪不停手,突出重点整治不放手,保持高压反腐不松手。加强同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共同增强民商案件调解力度。多开展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座谈会等生动的主题公益活动,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更多了解“两院”工作。同时,加大对执法办案人员队伍的关心力度。

第三篇: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

听了王胜俊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作为法院系统的一名人大代表,我深受鼓舞,对这个工作报告表示完全赞同,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充满信心。下面,我主要就法院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报告务实、扎实、朴实

王院长的工作报告全篇贯穿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三保一弘扬”的要求,总体上给人留下务实、扎实、朴实的印象。报告从内容到形式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认为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主题鲜明。报告通篇贯彻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无论是在回顾去年工作,还是在部署今年任务时,都鲜明体现了这一工作主题,都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总体目标展开,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二是求真务实。报告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时全面客观,分析现存的问题时直截了当,部署2010年各项工作时科学合理,很好地实现了展示成绩、正视问题、明确任务的要求。

三是重点突出。报告主文虽然只有一万来字,但重点报告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工作内容,反映了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业绩。

四是论证充分。报告非常朴实,论据十分详细,做到用事实说话,以数据支撑,全文用翔实的数据,附件用大量的图表,展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都十分精确、真实、客观。

二、2009年最高法院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对2009年最高法院工作,我个人总体上有这样一个体会,就是以王胜俊院长为党组书记的新一届最高法院领导班子,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做到了“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强化基层基础。各项工作可谓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五个更加”:

第一,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最高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法院实际,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求确立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并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观活动,使广大法官深化了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增强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第二,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最高法院在过去的一年,带领地方各级法院,牢牢抓住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明确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定位,找准了“三项工作重点”,即深化推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通过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两个总体目标上出实招、出新招、求实效,亮点很多。给我印象特别深的有四个方面:一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创造性地提出能动司法的要求,并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为全国各级法院更好的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维护金融安全,规范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及时有效的司法指导意见。二是促进“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制定了审理涉农案件的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制裁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民权益和拉动农村内需政策落实。三是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最高法院大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将调解贯彻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力求实现案结事了;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强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规范了执行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高度重视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既重视抓办案质量,实现源头治理,又重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难题。

第三,改革措施更加务实。最高法院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过程中,一是着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国情出发,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二是着力***司法的实践难题。针对目前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增强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着力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切实加强了监督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更加注重了加强司法管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司法业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和司法改革管理,切实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十分关注并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会同有关部门改进司法考试办法,增加编制,推进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等有力举措,有效缓解了法官短缺、队伍不稳、保障不力的现象。

第四,队伍建设更加有力。一是提高政治素质,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法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二是改进司法作风。通过创建“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和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以及推广东营中院先进经验、宣传宋鱼水、陈燕萍等先进典型,促进作风建设。三是狠抓反腐倡廉。通过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和法院领导干部集中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通过创立司法巡查制度和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以及派出督导组检查“五个严禁”执行情况和开通举报网站和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自我完善;通过开展法官全员培训和法官教法官,远程教育、交流挂职以及各类培训班、技能竞赛等,提高广大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第五,接受监督更加主动。最高法院始终把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放在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人大报告,并依靠人大的关心支持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中存在的困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通过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建立健全邀请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定期通报、个别走访等制度,为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建立了经常性长效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审理各类抗诉案件,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十分重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三、工作部署紧贴实际、科学合理

报告在部署2010年工作时,紧紧围绕党中央“五个更加注重”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到“四个坚持”。“五个更加注重”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底新年贺词中展望今年工作时提出来的,即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去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来的,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四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强化基层基础,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工作重点,即一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三要努力提高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四要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五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紧贴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贴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紧贴法院各项工作实际,是人民法院在认真研究分析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基础上,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出的科学决策,是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生动实践,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法院系统的人大代表,我们一定会按照最高法院这一紧贴实际、科学合理的工作部署,立足江西省情,结合江西法院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风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昂扬的工作热情,更加有为的进取态度,为江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二点建议

借此机会,我想结合平时法院工作遇到的问题谈二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交通肇事“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依照现行立法,交通肇事处理过程中时常出现因城乡户口不一,导致“同命不同价”的结果,这在社会上已造成极大反响,随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乡之间流动性加大,外来农民工进城、城里人下乡居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为解决“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有些地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在实践中做法不一,影响司法权威,建议最高法院结合实际,细化相关的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既做到司法人性化,又尽量避免和减少司法不统一现象。

二是贪污贿赂犯罪的规范量刑问题。刑法在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方面规定过于宽泛,如对贪污数额在10万以上,可处10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这种过宽的量刑幅度直接导致了量刑的不公平,不公正,也容易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建议结合犯罪嫌疑人犯罪数额、退赃情况、认罪态度等情节,进一步细化相关的量刑标准和幅度,促使量刑更加科学、公正。

第四篇: 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

 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院党组成员中指派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各支部书记为该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党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从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建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促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积极宣传动员,周密部署安排。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要求。成立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召开了全

院党员大会和各支部动员会,明确了创先争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步骤要求等,特别是对活动的工作重点、要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源潮同志在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会议精神,为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通过悬挂“创先争优”活动横幅,“创先争优”演讲比赛和唱红歌比赛,激发全体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中去。

(二)推行公开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公开承诺活动分阶段有序开展。在征求意见阶段,我院通过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就公开承诺的内容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承诺方向明确,贴合工作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院党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分别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分别列出了具体事项,供党员选择。全体党员干部根据本人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承诺事项。确定承诺事项后,我院党组、党总支就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与中心工作密切联系,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等进行了审核把关。之后,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郑重作出了承诺,并将承诺书予以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做出承诺后,积极按照承诺的内容,扎实努力工作,将承诺的内容落实到言行和工作中,做到言行一致,有诺必践。

(三)开展“三民”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我院从8月份开始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活动。9月1日,我院邹节有院长深入大坑乡大洲村走访,走访对象既有乡村致富带头人,也包括了困难群众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之后,我院43名党员干部到大坑乡九田、罗坊、黄坑等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走访。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走访15户以上,一般干部走访10户以上,同时,仔细做好民情日记,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集中梳理、归类,建立台账,梳理出意见建议39条,其中就地解决9条,对无法由我院解决的,全部提出了办理建议,并转送到有关部门。此外,我院13名科级干部每人联系了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做“爱心家长”。

12月底,我院再次开展了走访群众活动。12月24日,我院院长邹节有深入大坑乡罗坊村走访群众6户,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看望慰问农村困难群众,给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共5000元。同时,我院还派出15名党员到大坑乡罗坊村走访群众共73户,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9条,其中现场解决5条,按程序转办有关单位4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工作,并现场调处群众纠纷1件。

 三、狠抓党员学习培训

(一)制订和完善干警学习制度。建立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干警学习制度,由党总支或支部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同时,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要求每位党员对政治学习必须引起重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集体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当场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讨论时必须设有专人

作发言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学习笔记,做到每位党员要有一本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和一本业务学习笔记,笔记时要按照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体会三个部份写清楚。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将党员学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党员的政治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的交叉抽查。

(二)学习方式多样化。以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以及与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丰富了学习内容,强化了学习效果。

(三)按照组织部的要求,选派2名科级干部和2名股级干部参加党校干部主体培训班。

 四、加强党建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党的文化建设,用党先进的文化培育法院司法能力、凝聚队伍力量、陶冶法官情操,实现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审判质量建设的良性互动。搭建岗位教育平台,按照学习型政党的新要求,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全院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人人读书,全员学习,提高法院学习素质;搭建榜样学***台,制定法院先进培养规划,用先进和模范引导干警争先创优,用榜样的力量营造出比学敢超的浓厚氛围;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自办网站,为干警提供工作探讨、思想交流、社会互动的阵地。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党建。牵头组织县直机关工委第三党建网络区登山活动,派出选手积极参加党建网络区的演讲,唱红歌比赛等活动。

五、积极引导进步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认真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预审制、票决制、谈话制度、预警制度和责任制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确保质量的关系,改进培养、发展、入党后的再教育、发挥作用等关键环节,确保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任务,达到结构合理,努力构建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格局。2015年,我院2名干警被转为正式党员,2名干警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确定发展对象1名。

六、党费收缴及时、规范

院党组高度重视重视党费收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党员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的自觉性。年初,我院按时上报了党员党费基数表,每半年及时向县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

 七、存在的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我院党建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极少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得不够;法院办公大楼尚未新建,党员活动室无法建立,使一些党建活动的开展受到很大的影响等。新的一年,我们将在院党组和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严格要求,坚持标准,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机制,规范党内教育管理,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 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报告

我院党建工作在院党组和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力地推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院党组成员中指派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各支部书记为该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党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从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建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促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积极宣传动员,周密部署安排。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要求。成立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召开了全院党员大会和各支部动员会,明确了创先争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步骤要求等,特别是对活动的工作重点、要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源潮同志在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会议精神,为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通过悬挂“创先争优”活动横幅,“创先争优”演讲比赛和唱红歌比赛,激发全体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中去。

(二)推行公开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公开承诺活动分阶段有序开展。在征求意见阶段,我院通过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就公开承诺的内容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承诺方向明确,贴合工作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院党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分别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分别列出了具体事项,供党员选择。全体党员干部根据本人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承诺事项。确定承诺事项后,我院党组、党总支就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与中心工作密切联系,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等进行了审核把关。之后,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郑重作出了承诺,并将承诺书予以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做出承诺后,积极按照承诺的内容,扎实努力工作,将承诺的内容落实到言行和工作中,做到言行一致,有诺必践。

(三)开展“三民”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我院从8月份开始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活动。9月1日,我院邹节有院长深入大坑乡大洲村走访,走访对象既有乡村致富带头人,也包括了困难群众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之后,我院43名党员干部到大坑乡九田、罗坊、黄坑等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走访。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走访15户以上,一般干部走访10户以上,同时,仔细做好民情日记,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集中梳理、归类,建立台账,梳理出意见建议39条,其中就地解决9条,对无法由我院解决的,全部提出了办理建议,并转送到有关部门。此外,我院13名科级干部每人联系了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做“爱心家长”。

12月底,我院再次开展了走访群众活动。12月24日,我院院长邹节有深入大坑乡罗坊村走访群众6户,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看望慰问农村困难群众,给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共5000元。同时,我院还派出15名党员到大坑乡罗坊村走访群众共73户,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9条,其中现场解决5条,按程序转办有关单位4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工作,并现场调处群众纠纷1件。

三、狠抓党员学习培训

(一)制订和完善干警学习制度。建立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干警学习制度,由党总支或支部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同时,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要求每位党员对政治学习必须引起重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集体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当场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讨论时必须设有专人作发言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学习笔记,做到每位党员要有一本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和一本业务学习笔记,笔记时要按照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体会三个部份写清楚。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将党员学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党员的政治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的交叉抽查。

(二)学习方式多样化。以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以及与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丰富了学习内容,强化了学习效果。

(三)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选派2名科级干部和2名股级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干部主体培训班。

 四、加强党建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党的文化建设,用党先进的文化培育法院司法能力、凝聚队伍力量、陶冶法官情操,实现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审判质量建设的良性互动。搭建岗位教育平台,按照学习型政党的新要求,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全院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人人读书,全员学习,提高法院学习素质;搭建榜样学习的平台,制定法院先进培养规划,用先进和模范引导干警争先创优,用榜样的力量营造出比学敢超的浓厚氛围;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自办网站,为干警提供工作探讨、思想交流、社会互动的阵地。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党建。牵头组织县直机关工委第三党建网络区登山活动,派出选手积极参加党建网络区的演讲,唱红歌比赛等活动。

 五、积极引导进步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认真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预审制、票决制、谈话制度、预警制度和责任制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确保质量的关系,改进培养、发展、入党后的再教育、发挥作用等关键环节,确保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任务,达到结构合理,努力构建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格局。2017年,我院2名干警被转为正式党员,2名干警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确定发展对象1名。

六、党费收缴及时、规范

院党组高度重视重视党费收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党员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的自觉性。年初,我院按时上报了党员党费基数表,每半年及时向县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

七、存在的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我院党建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极少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得不够;法院办公大楼尚未新建,党员活动室无法建立,使一些党建活动的开展受到很大的影响等。新的一年,我们将在院党组和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严格要求,坚持标准,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机制,规范党内教育管理,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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